企业所得税要怎么计算(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)

不同企业类型的税率也是有差别的,以下一税通通过以下两个例子教大家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。

一般企业(25%)

(一)工业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,从业人数超过100人,资产总额超过3000万元;

(二)其他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,从业人数超过80人,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。

小型微利企业(10%)

(一)工业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;

(二)其他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。

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怎么算?

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,一是直接法,二是间接法。

1、直接计算法:

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-不征税收入-免税收入-各项扣除金额-弥补亏损

2、间接计算法:

应纳税所得额=利润总额±纳税调整项目金额

例1:某企业为居民企业,2008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:

(1)取得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。

(2)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600万元。

(3)发生770万元(其中广告费650万元);管理费用480万元(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);财务费用60万元。

(4)销售税金160万元(含增值税120万元)。

(5)营业外收人80万元,营业外支出50万元(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,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)。

(6)计入成本、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、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、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、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。

要求: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。

(1)会计利润总额=4000+80-2600-770-480-60-40-50=80(万元)

(2)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=650-4000×15%=650-600=50(万元)

(3)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=25-25×60%=25-15=10(万元)

4000×5‰=20万元>25×60%=15(万元)

(4)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=30-80×12%=20.4(万元)

(5)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=5-200×2%=1(万元)

(6)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=31-200×14%=3(万元)

(7)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所得额=7-200×2.5%=2(万元)

(8)应纳税所得额=80+50+10+20.4+6+1+3+2=172.4(万元)

(9) 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=172.4×25%=43.1(万元)

例2: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,2008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:

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5600万元,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;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,其他业务成本694万元;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;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;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,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.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;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;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(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%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);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,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(其中含公益捐赠38万元)。

要求: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。

(1)利润总额=5600+800+40+34+100-4000-694-300-760-200-250=370(万元)

(2)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,应调减所得额40万元。

(3)技术开发费调减所得额=60 ×50%=30(万元)

(4)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%计算=70 ×60%=42(万元)

按销售(营业)收入的5‰ 计算=(5600+800) ×5‰=32(万元)

按照规定税前扣除限额应为32万元,实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=70-32=38(万元)

(5)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,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4万元。

(6)捐赠扣除标准=370 ×12%=44.4(万元)

实际捐赠额38万元小于扣除标准44.4万元,可按实捐数扣除,不做纳税调整。

(7)应纳税所得额=370-40-30+38-34=304(万元)

(8)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=304 ×25%=76(万元)

企业所得税=应纳税所得额 * 税率(25%或20%、15%)。

其中,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-不征税收入-免税收入-各项扣除-以前年度亏损。

例如——

某企业为居民纳税人,所得税税率为25%,2014年度该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如下

(1)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800万元,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20万元

(2)全年产品销售成本3680万元

(3)全年营业税金及附加129.9万元,其中,上缴消费税81万元,城市维护建设税34.23万元,消费税附加14.67万元

(4)全年产品销售费用1300万元(其中广告宣传费用1150万元)

1、国债利息收入不交纳企业所得税,所以调减120万元;

2、广告宣传费的扣除限额=6800*15%=1020万元,小于本期发生额1150,所以调增130万元,这130万元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;

3、业务招待费:84*60%=50.4万元,6800*0.5%=34万元,因为34<50.4,所以本期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34万元,应调增84-34=50万元;

新产品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50%:150*50%=75万元,应调减75万元;

综上,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=404.1-120+130+50-75+5+10.8+8=412.9

当年企业所得税税额=412.9*25%=103.225≈103.23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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