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孩落水被卡水闸身亡(水闸放水7岁男童被冲走后续)

根据《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》的规定,经灯塔市政法委调查研究,拟对黄士达不顾个人安危救助他人生命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,现对其事迹公示如下:

危险!女孩落水被冲走,离撞上水闸只有二百米……

黄士达,男,56岁,灯塔市供电公司沈旦供电所业务部主任。

2022年6月18日下午,沈旦供电所员工黄士达回家途中路过雅拔台村时,听到“救命”的呼声。循声望去,他发现在八一总干渠内一名十岁左右的女孩正在水中挣扎、呼救。黄士达忙跑过去。当时恰逢灌区用水高峰期,当天八一总干渠渠内水深已经达到3米。黄士达看到女孩正顺着水流向下游漂去。孩子张嘴呼叫,连呛了好几口水,眼看就要沉下去了。离事发地不足200米处就是水闸,一旦撞上闸门,后果不堪设想。情况紧急,黄士达来不及考虑,跳进水渠,拼尽全力向孩子游去,及时抓住了孩子。他一手托起孩子的头部,一手迅速划水游向岸边。此时,附近村民听见呼救后也陆续赶来。在另一位村民的帮助下,二人安全上岸。随后将女孩送回了家,才放心地离开。

调查组调查走访了当事人王梦涵、她的爷爷王奎利、目击证人贾成满以及雅拔台村委会的证实,对该行为进行了核实了解,情况属实。黄士达的行为符合《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》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,属于救人行为,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。

公示期自2023年2月22日开始至2023年2月28日结束。公示期间,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。如有问题、意见、建议,请在规定时间内,以电话、传真、信函等形式实名向灯塔市政法委员反映。

联系电话:0419-8583393(传真)

地址:灯塔市政务中心政法委

邮政编码:111300

中共灯塔市委政法委员会

2023年2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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