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气照明是将电能转换为光能的一种照明方式,在照明设计时应根据视觉要求、作业性质和环境条件,合理选择灯具和光源,而电气照明的根本是光源,衡量光源好坏的主要标准有光通量、发光效能、色温和显色性,现分述如下:
光通量
光源在单位时间内向周围空间辐射出的使人眼产生光感的能量,单位为lm。
光源的发光效能
发光效能是指光源发出的光通量除以光源功率所得的商,单位为lm/w。
普通白炽灯的光效均值为15 lm/ w,而紧凑型荧光灯的光效均值为65 lm/w,这说明后者的光效远高于前者,也就是说产生同样多的光,后者要比前者省电,因此,用紧凑型节能荧光灯代替白炽灯,推行节能高效光源,有利于“双碳 ”目标的实现。
光源的色温度
色温度是以发光体表面颜色来估计其温度的一个物理量,光源的色温度用其辐射光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“黑体”辐射光的色品相同时“黑体”的温度来度量,单位为K。
一般来说,居室、餐厅、酒吧等场所适用于色温不高于3300K的暖色光源;教室、办公室、会议室、阅览室等场所适用于色温在3300-5300K之间的光源;信息机房、高照度场所适用于色温不低于5300K的冷光源。
光源的显色性
光源的显色性是指光源对被照物体颜色显现的性能,物体的颜色以日光照射下的颜色为准,为表征光源显色性的好坏,一般显色指数来表示。
如果被测光源的显色指数越高,说明该光源的显色性越好,物体颜色在该光源照明下的真实度越高,越接近物体本身的真实颜色,GB50034-2013要求一般的显色指数不低于8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