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根达斯是美国的一种冰激凌,它前些年登陆中国,在北京等一些大城市成为一种高档食品,口味与品位都颇具小资情调,成为都市时尚潮流的一种象征。记得前几年在北京曾经有这样的顺口溜流行:登长城、逛燕莎、吃哈根达斯冰激凌。在北京有哈根达斯专卖店,在一些大的外国牌号的超市里,都为哈根达斯设立了专售冰柜,一个最小盒哈根达斯冰激凌也要30多元,相比国产几元一盒的冰激凌,价格实在不菲。
我去过一次美国,在那里的超市里,看到也有卖哈根达斯的,但没有这样的显贵,也没有我们这里的特殊待遇。美国人告诉我,哈根达斯在美国只是一种普通的冰激凌,比它有名气、口味好、价钱贵的有很多。在超市里,它们和其他的冰激凌放在一起,价格比有的冰激凌还要便宜,如果赶上促销,5美元可以买两大盒,而在我们这里,这样一大盒起码要卖百元上下。即使数学功课再不好,也可以算得出其差价的比最少要在五六倍之多。
那为什么我们还要花大钱买哈根达斯?